安徽省启动2015年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保障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坚决查处虚假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根据环保部通知精神和行动方案,2015年4月10日,安徽省环保厅在合肥市召开了“2015年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省环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导班子成员、全省16市站主要负责人及空气自动监测技术骨干人员参加会议。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林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林红副厅长指出:一是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各市环保局要把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作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重要举措,抓实抓牢,组织好自查自纠,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要加大检查力度,防范于未然。二是自查自纠务必从严。各市负责开展本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同时,对虚假伪造监测数据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交叉检查务必认真负责。各市环境监测站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省环保厅开展检查工作,既是学习,也是相互监督。专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认真完成省环保厅任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不报,工作中不得违反廉政规定。出现检查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省环保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会上,省环保厅就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各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自查和全省交叉检查工作进行布置,并对检查要点和具体内容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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